一 、采购人:枣庄市群众艺术馆
二、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文化馆和公共美术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采购
四、项目编号:ZZGPGK-2014-156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新城金沙江路与和谐路交汇处文体中心,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为文化馆3-5层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办公室、群众文化活动区域、排练厅、多功能厅、非遗展厅、群众书画展厅、培训教室、走廊、公共区域、公共电梯间、残障人士无障碍配套设施及无障碍通道等;二标段为公共美术馆4-5层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办公室、美术展厅、陈列室、接待室、走廊、公共区域、公共电梯间、仓库、残障人士无障碍配套设施及无障碍通道等;具体设计及施工要求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8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君山西路2号。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单位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年1月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1月6日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九、本项目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2-3709688 13963208800
联 系 人: 丁一涵 苗爱婧
电子邮箱:sdrzdc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