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41124_16774647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
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主展厅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主展厅布展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厦发改社会函`2014`70号字)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鼓浪屿鼓新路68、70、80号(原救世医院) 。
2.2 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4年 12月 。
2.3 招标项目类型: 二次装修工程 。
2.4 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为故宫鼓浪屿外国文物馆主展厅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建筑面积:地上3层约2800平方米。
2.5 合同估算价:暂定设计限额3500万元 。
2.6计划工期:不超过 150 日历日(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工期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算起。设计工期为不超过30日历日,其中方案设计不超过1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不超过20日历日,工期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开始算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近五年内(自2009年11月1日起至截标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为准)已完成博物馆(院)建筑装饰装修(含陈列布展)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上需提供材料:①合同(注:范围含设计、施工、陈列布展);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请于2014 年11月25日至2014 年12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2月 15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军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bjruibo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