鰼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寨坝两路广场及展览中心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
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鰼部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寨坝两路广场及展览中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投资`2013`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鰼部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习水县寨坝镇;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28837.7m2,建筑面积1883.2m2,铺装面积5280.8m2,水体282m2,停车位143.6m2。主要建设内容;广场、展示中心、道路、绿化、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2个,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的 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凡具备本公告规定的本项目施工资质,并响应项目投标文件的施工企业,可向招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单位超过9家时,先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报名单位不足9家时改为资可行后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3年 10 月 23 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路南京路城上城5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 月 / 日至 2013 年 / 月 /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30 时,在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遵义市人民路乌江恬苑13栋1单元13-02)(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六楼)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鰼部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习水县 地 址:遵义市人民路乌江恬苑13栋1单元13-02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易政 联 系 人: 胥东华
电 话:18685232899 电 话: 1868562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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