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征集条件:
漳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的编号为bjzb【2015】001号的漳浦县人民剧场、城市规划展示馆等建设项目 已由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浦发改审【2014】34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征集人为 漳浦县人民剧场、城市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征集代理单位为 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方案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漳浦县人民剧场、城市规划展示馆等建设项目 ;
2.2. 项目地点: 漳浦县城和康大道东侧,府前街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189亩,拟建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0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城市规划展示馆、档案馆(地上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其中(1)规划展览馆:建筑面积8500﹐,(2)档案馆:建筑面积:5000﹐(县级一类);(二)人民剧场(地上总建筑面积:8500﹐):其中(1)剧场门厅面积为1200 ﹐,(2)观众厅面积为 3000 ﹐,(3)舞台区为2400 ﹐,(4)建设综合会议室和多功能厅各1间,(5)管理用房6间,面积 300 ﹐ ;
2.4. 投资总额:工程造价约人民币 1.4517 亿元。其中:人民剧场工程费用投资约8123万元,城市规划展示馆(含档案馆)工程费用投资约54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934万元;
2.5. 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征集及初步设计
2.6. 范围和内容
2.6.1. 项目定位:意在打造一个现代化水平比较高且具有漳浦城市特色的场馆,以开放空间为导向,体现生态、智能、人文的城市文化休闲中心。
2.6.2. 设计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确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为参考,综合考虑人民剧场、规划展示馆(含档案馆)总体布局、单体建筑方案、空间及景观规划设计等重点内容。
2.6.3. 设计原则:
⑴多元复合
以人民剧场、规划展示馆(含档案馆)等公共建筑功能为主,市民广场为辅,功能配套完善的城市开畅空间;
⑵特色鲜明
通过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充分发挥区域特点,展示人民剧场、城市规划展示馆的独特特点, 突出城市公共空间的建构,注重建筑建造,统一建筑设计风格;
⑶交通优先
合理组织区内外的道路交通,提高道路集疏能力,综合考虑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增加片区交通承载能力,同时体现公交优先原则;
2.6.4. 设计依据和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漳浦县城发展战略规划》、《漳浦县城总体规划》及相关的专项规划等;
(3)《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4)有关的建筑单体设计规范等要求;
3.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征集项目要求申请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3.2. 申请单位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申请单位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城市中心区规划人民剧场设计方面具有成熟的设计经验和成功的设计案例,同时必须安排在该领域具有丰富设计经验的相关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3.4. 本征集项目征集单位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采用投票法 。
4. 时间安排(下列所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与要求
4.1. 发布方案征集公告:2014年 12 月 31日
4.2.报名及提交材料的时间:从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 1月 9日止
4.3.其它事项详见《征集活动日程安排表》
5. 征集程序:
5.1.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①、申请单位资质证明,②、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复印件,③、拟担任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组成、各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④、申请单位及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业绩证明(项目已实施建成的,须提供现状照片,正在建设的,须提供设计效果图片、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能客观反映其业绩的证明材料),⑤、关于本项目设计基本构想及设计思路,⑥、填写征集确认函(见附件一)、资格预审申请表(见附件二)。⑦、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发现提供虚假业绩者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5.2报名结束后,业主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评选,从中确定5家设计单位入围,经业主确认后,正式邀请到漳浦进行实地考察踏勘,并提交设计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原件,签订规划设计合同,正式参与竞选。其余未入围的设计单位,项目业主不负责解释。
5.3.设计单位须按设计要求和时限,提交正式的规划设计成果,项目业主将邀请业内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方案与无效方案,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其余有效方案为优胜奖。
5.4.入围的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业主单位所有并使用。受邀请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
5.5.一等奖获奖单位须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主管部门意见、项目业主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提交最终方案设计成果,经业主同意后授予初步设计合同,并按照初步设计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经评审委员会通过,业主同意确认后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
6. 对入围的5家设计方案的奖励方式:
6.1.一等奖奖金为人民币40万元,二等奖奖金为人民币35万元,三等奖奖金为人民币25万元,优胜奖奖金为人民币10万元/名。
6.2.一等奖获奖单位在综合各方面意见、按初步设计标准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业主同意确认后,授予编制初步设计编制合同,初步设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支付方式按初步设计合同约定执行。
6.3.上述奖金和设计费用均采用转账方式支付,均为税前费用,获奖单位须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参加征集和入围的设计单位在本次征集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 递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7.1. 申请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15年 1 月 9 日下午5时30分前;
7.2. 递交方式:邮寄或送达(时间以征集单位收到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申请单位必须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征集单位邮箱;
7.3. 递交地点:漳浦县人大办公大楼五楼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7.4. 截止时间后,征集单位将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材料。
8. 设计周期时间安排:
8.1. 用地规划设计及单体方案设计:40日历天;
8.2. 初步设计:20日历天;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10.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漳浦县人民剧场、城市规划展示馆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漳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征集单位: 漳浦县人民剧场、城市规划展示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漳浦县人大办公大楼五楼项目办公室 ,邮编: 363200 ;
电话:13960150998 传真:0596- 3294196 ;
联系人: 蓝艺阳 。电子邮箱:181438085﹫qq.com
征集代理机构: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荣昌花园52幢401室
联系人:小周 电话:0596-2166210(含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