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一期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 宜发改审批[2013]572 号。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各场馆工程室内精装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位于点军大道以南、将军路以北,江南二路以东,牌坊坡路以西。
2、工程概况:宜昌奥体场馆区总用地面积745.7亩,总建筑面积约 20.64万平方米,包含座位数37692座的甲级体育场57256平方米,8202座的甲级体育馆27880平方米,1581座的乙级游泳馆26085平方米,2152座的乙级网羽中心20699平方米,409座的乙级射击馆15403平方米,半敞开地下车库30240平方米,观众疏散平台20088平方米,室外场地(田径训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网球场)以及配套设施。
3、精装修设计范围:总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约5.32万平方米,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方案设计说明及要求”。
4、招标范围:宜昌奥体匹克运动中心一期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含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和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和配合招标人完成其它专业工程设计与施工。
注: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阶段需提供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
5、设计期限:
(1)设计方案优化:20日历天。
(2)施工图设计:体育馆精装修设计在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25日历天内完成,其他场馆在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精装修工程施工工期一致。
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二、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以下三类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2)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 6年(竣工时间为2008年1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单体建筑装修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体育场馆、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提供设计委托书或合同原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总设计师,下同)要求:
1)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2)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3)近 6年(竣工时间为2008年1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单体建筑装修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建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体育场馆、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提供设计委托书或合同原件,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再提供其它有效证明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将有权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3月2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五、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日9时。具体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 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委托设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4、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月1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 系 人:赵晶君 电 话:0717-6253135-8044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