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黄山烈士纪念公园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邹平县黄山烈士纪念公园改造工程(二期)已被批准建设,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邹平县民政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邹平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C-2014-231
2.2建设规模:纪念馆一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8.57平方米;展览馆一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58.57平方米;公共厕所一座,砌体结构,73平方米;廊架、景观亭两座,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座67.41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邹平县黛溪街道办事处陵园街以南烈士陵园院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6月18日;总工期:10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2日8:30~11:30; 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图纸为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发至报名邮箱。)
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3条所声明的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1)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台(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鹤伴三路与鹤伴四路之间、广场东路与广场西路之间(人工湖南邻)
2)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鹤伴三路与鹤伴四路之间、广场东路与广场西路之间(人工湖南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