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日军高级战俘营旧址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225号及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展览馆陈列与布展部分的设计与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辽源日军高级战俘营旧址展览馆陈列、布展部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2.2项目编号:LYHJZB2015—018ZC—CS
2.3工程概况:布展面积1500㎡
2.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工程设计及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2.5磋商范围:第一标段工程设计、施工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2.6建设地点:辽源日军高级战俘营旧址展览馆内
2.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年 3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 年7月 31 日,工期 16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设计规范和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和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建工程专业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项目经理须是具备 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项目副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副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 800 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 100 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采购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第一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5 万元、第二标段不少于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的项目总投资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4907号(原军分区院内)
邮 编: 136200 .
联系人: 魏 东 .
电 话: 0437-5021169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段 连 .
电 话: 0437-3116563 .
传 真: 0437-3116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