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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科技馆室内布展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15-03-23       浏览:118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科技馆室内布展项目招标
  2015-03-06
  所属地区:河南
  受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科技馆室内布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科技馆室内布展项目
  二、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5XCDL)1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九路与经开第十五大街交叉口东南。
  布展面积:总建筑面积951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510平方米,室内布展面积约7500平方米。
  项目内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科技馆室内布展的整体策划和设计,展区内布展施工总承包(包括整体策划、展览展示区空间设计与制作、模型及多媒体制作、展览装饰装修施工、展厅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

  查 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模型舞台灯光及音响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总规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数字沙盘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布展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 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及施工能力;
  3、投标申请人2012年以来至少拥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布展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5、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设计师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投标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所在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报名(查 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出具);
  7、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由具备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 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内需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明确分工等内容),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须提供的材料:
  5.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 质(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或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和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 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

  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注: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提供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或盖章;
  5.2、报名时还需提供廉洁资格审查所需有关资料(详见附件),装订成册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版。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六、报名时间:2015年03月06日--2015年03月12日
  每天8:30--12:00 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廉洁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请投标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本人,到郑州经开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接受廉洁资格审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廉洁资格审查的单位,请于2015年03月23日至2015年0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永旺
  手机:15810802414
  电话:010-5270614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郊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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