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香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舟山核雕村艺术馆深化设计及布展实施招标——招标信息——新闻动态——精石数字展馆

请选择类别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招标信息
苏州香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舟山核雕村艺术馆深化设计及布展实施招标
发布日期:2015-06-24       浏览:1257

 苏州香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舟山核雕村艺术馆深化设计及布展实施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 2015-05-29 
详细内容:受苏州香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苏州香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舟山核雕村艺术馆深化设计及布展实施项目在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人:苏州香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和预算: 
招标项目名称:舟山核雕村艺术馆深化设计及布展实施 
采购预算:壹仟贰佰壹拾万贰仟柒佰肆拾陆元贰角捌分(12102746.28元) 
3、招标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竣工期: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馆工程一级资质;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6)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须有驻苏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和人员;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在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 
(1)公司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及劳动合同; 
(4)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馆工程一级资质; 
(5)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6)非苏州注册企业需提供驻苏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和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人员参保证明);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8、标书发售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5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9、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6月4日下午1:30-4:00。 
10、答疑会召开时间:2015年6月5日9:3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杨  晨 
手 机:13651356799 
邮 箱:yangchenayy@126.com 


客服中心
24小时服务热线:
洁静精微    其介为石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玉洁东街2号成达综合楼1幢1单元2304(人南立交心族宾馆旁边)
服务热线:028-86962636 15928876268 18980787581     Copyright@ 2004-2025 蜀ICP备06010113号
服务投诉电话:+86-28-86962636 统一服务电话:028-86962636 邮编:6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