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由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协助)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现对华南理工大学碑志拓片展览馆展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来自中国招标网)
一、工程名称:(选自中国招标网)华南理工大学碑志拓片展览馆展览服务
二、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
招标机构: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联系人:文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22236637
招标监督机构: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7110195
三、项目实施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B2一楼106。
四、项目概况:拓片是我国一项古老的传统技艺,也是记录中华民族灿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之一。其中又以碑拓数量最多,涉及历代名碑,是书法临摹的主要参照,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文学价值、文字学价值和书法价值。在我校设立“碑志拓片展览馆”,不仅可以向广大师生展示中国书法及书法碑志的独特魅力,而且能够促进大家对中国传统历史文化的理解与感悟,必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对碑志拓片展览馆进行展览服务布置,主要用于展览碑志艺术作品、相关文献等。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限价:
展厅内面积约为200?,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含展厅内天花和射灯装饰、墙面装饰、展柜制作及装饰、展品包装及展厅布置等。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5万元。
六、资金来源:学校拨款。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18日9时00分。
九、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1、2015年05月29日~2015年06月0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为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各投标申请人应按时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附楼二楼综合科204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自行考虑其自身条件是否达到招标公告第十二点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以决定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 150 元,售后不退,由收款单位开具发票。
5、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本项目只接受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投标。
注: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06月18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8日9 时 0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招标中心评标室(4)。
3、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8日9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人发布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以评标时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十一、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招标中心评标室(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可以用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提交,金额伍仟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室内装饰、设计;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招标人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十四、中标结果将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及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发布。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15年05月29日
本文由成都精石数字转自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