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正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运城市群众艺术馆的委托,对运城市群众艺术馆个性化展厅及非遗展厅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运城市群众艺术馆个性化展厅及非遗展厅改造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14080002150527-03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原南楼一楼改造装修装饰约100㎡,原北楼一楼西新建装修装饰约540㎡。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项目总预算:59.042123万元,其中个性化展厅采购预算:39.928097万元,非遗展厅采购预算:19.114026万元,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3.范围包括:材料供应、运输、施工及质量保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
5.建设地点:运城市中银大道北段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开户许可证;
8.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9.拟派往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
10.社保缴纳凭证(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
11.纳税凭证(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纳税凭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发售时间: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5 日
(北京时间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三楼)
九、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359-2222973
十、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保证金的缴纳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 ( 14080002150527-03 )
十二、招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25 日 15 时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 6 月 25 日 15 时
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写字楼西三楼)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运城市群众艺术馆
地 址:运城市中银大道北段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5635995898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正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财富大厦二单元402室
联系人:赵先生 邮编:044000
电 话:0359-2222931 传真:0359-2222931
本文由成都精石数字转自中国采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