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装潢布展项目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省
滨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装潢布展项目 ( 项目名称 ) 设计 / 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装潢布展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 滨湖
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滨发改许【2015】31号 (批文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滨湖区文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 展示馆总面积约650平方米 ,总投资150万元,设计工程估算价
20 万元。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2工程地点:无锡市 滨湖 区 金城路500号-1,滨湖区图书馆负一楼 。
2.3招标范围: 区图书馆负一楼馆内墙面进行美工处理、设置浮雕场景、安装灯光照明、
多媒体施工等设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 字质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三级及以上字质 ;
3.1.2项目负责人字质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筑师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单位签
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2015年3月-2015年5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5年3月-2015年5月缴费证明。) 。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
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 时至 2015 年 6 月 16 日下午
16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报名后务必 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 下午
16 : 00 前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7 月 3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华
手机:133 0121 7518
邮箱:zbswxxw@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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