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LNJZZ20150721018)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装修工程
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对所投标段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 、采购范围:学院校史馆装修工程(详见竞谈文件后附工程量清单)
3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2 、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5 年7月27日起至2015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相关专业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竞谈文件。)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 30 号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415-3853911
采购代理机构: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 1 号楼 2-9 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0415-3113001 、 0415-3113005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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