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展览馆报告厅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展览馆(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山西省展览馆报告厅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展览馆报告厅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华境招【2015】129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舞台灯光设备 |
批 |
1 |
详见谈判文件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
4.交货地点:山西省展览馆(太原市新晋祠路12号)。
5.预算金额:472000元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和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和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2.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北京时间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78号飞云国际1709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4日9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展览馆办公楼2楼会议室(新晋祠路12号路东)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展览馆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51-633475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78号飞云国际1709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235997
电子邮箱:hjzb20082008@126.com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