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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园文化建设装饰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18       浏览:1730

 公告概要:(选自中国招标网) 

   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市第十二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锦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园文化建设装饰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来自中国招标网) 
 
 项目名称:锦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园文化建设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LNKL-xyzs20150728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1、招标范围:锦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园文化建设装饰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工期:24天(具体工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3、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其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同时具有广告工程策划、设计、制作、施工能力者优先。3、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8日 15:43 至 2015年07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四、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1日 09:30 
 
五、其它补充事宜: 
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30日(工作日内8:30--16:00),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及购买文件。 
 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31日9: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矫志伟 
 项目联系电话:156941617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第十二中学 
 采购人地址:锦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矫志伟、156941617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美涵、0416-3727777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本文由成都精石数字转自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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