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馆关于第三展室陈展提升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二、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 `2015` 第 28 号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纪念馆第三展室陈展提升工程,本次采购主要为整体陈展提升工程设计,第三展室布展版面设计制作安装、展柜展台设计安装、相关制成品、乐器、设备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服务等及其他相关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专业配套齐全,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5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 、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 2016 年 2 月 3 日 9 时 00 分;
6 、开标时间: 2016 年 2 月 3 日 9 时 00 分;
十、保证金相关信息:
3 、交款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29 日 17 时
本信息由精石数字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