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如意湖公园二期工程—城市规划展览馆幕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发改函`2014`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他渠道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307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函`2014`2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广元市万源新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展览馆建筑工程幕墙面积约13000m?,本次招标为展览馆幕墙及光亮工程(同时外幕墙是一个特大型的环形LED显示屏)。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2 建设地点:广元市万源新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展览馆建筑工程幕墙面积约13000m?,本次招标为展览馆幕墙及光亮工程(同时外幕墙是一个特大型的环形LED显示屏)。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近3年完成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能超过二家;(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3)在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月 6 日至2016年 4 月 10 日23:59时((见附件如意湖公园二期工程—城市规划展览馆幕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未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每套售价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4 月 26 日9时30分(见附件如意湖公园二期工程—城市规划展览馆幕墙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地点为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908号
电 话: 0839-3352250
联 系 人: 唐先生
传 真: 0839-3352250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沙河壹号3栋B座1006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123999
传 真: 028-65123999
本文由成都精石数字转自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网